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8:2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224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
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