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9:55
現在位置:
行政程序法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 61 條
當事人於聽證時,得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經主持人同意後並得對機關指 定之人員、證人、鑑定人、其他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發問。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4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1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