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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花蓮看守所節約能源(用電)措施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9 月 21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11 月 02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花蓮少觀所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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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戒護區用電
一  照明燈具:
    1  (一) 日間舍房:視室內昏暗度開啟,收封時開啟小燈。
    2  (二) 夜間舍房:收封點名開啟照明,夏季開啟時間十七時四十分
            至四時五十分,冬季開啟時間十七時至五時二十分 (視季節
            晝夜長短稍作調整) 。
       (三) 外圍照明:夏季開啟時間十八時五十分至四時三十分,冬季
            開啟時間十七時二十分至五時二十分 (視季節晝夜長短稍作
            調整) 。
二  舍房通風設備:                        ┌─────────┐
    夏令時間舍房電扇及抽風機時間:        │備註:            │
    電  扇      十時○○分:  十二時三十分│1 使用時間上午十時│
    抽風機    十二時三十分:  十三時○○分│  至凌晨二時。    │
    電  扇    十三時○○分:  十四時○○分│2 溫度攝氏二十七度│
    電  扇    十五時三十分:  十八時○○分│  以上方可開啟。  │
    抽風機    十八時○○分:  十八時三十分│3 十四時至十五時三│
    電  扇    十八時三十分:二十一時○○分│  十分暫停使用電扇│
    抽風機  二十一時○○分:二十一時三十分│  及抽風機。      │
    電  扇  二十一時三十分:二十四時○○分│4 由中央台主任負責│
    抽風機  二十四時○○分:二十四時三十分│  舍上、舍下控制使│
    電  扇  二十四時三十分:    二時○○分│  用。            │
                                          └─────────┘
三  用水 (電) :
 (一) 落實節約用水政策及相關規定,以減少水幫浦用電。
 (二) 用、配送水應儘量避免迂迴轉折造成多次抽送徒浪費水電之資源。
 (三) 節約用水;第二次水再利用 (澆花、菜、植物等如炊場用水) 。
 (四) 加強宣導節約用水、用電,並養成隨手關閉水電之習慣。
貳  行政區用電
一  照明燈具:
 (一) 採責任分區管理制度,指派專人負責並控管各區燈具之啟閉,同時
      養成人人有手關燈之習慣。
 (二) 全面採用高效率低能源之照明燈具。
 (三) 於照明需求較低場所,減少其燈管數或隔盞開燈等措施以消弭不必
      要之浪費。
 (四) 燈具保養應指派專人負責,以維其應有之功能 (亮度、壽命) 兼收
      節約能源之效。
 (五) 選用電力損失較低之安定器或汰換傳統式安定器以電子式安定器替
      代。
二  事務機具:
 (一) 租 (購) 事務機具除要求功能良好、價格低廉外、更應兼顧其省電
      之功能,在事務機具短時間不使用時皆能自動進入低耗能待機狀態
      。
 (二) 事務機具之擺置得宜 (使用方便、通風良好) 不僅延長其壽命、確
      保其功能,更是節約能源之道。
 (三) 事務機具之養護得宜與否攸關能量耗損之多寡,除作定時性之養護
      外亦應隨時檢視立即修復。
參  所區用電
一  照明機具:
 (一) 照明燈具宜以一盞一開關為原則,多盞共用一開關為例外。
 (二) 照明燈具裝置應審慎擇定於桌面正上方為宜。
 (三) 照明燈具之啟閉時間須確依室內、外明暗度定訂之。
 (四) 燈光照射之空間宜採用白、淡色系,以提高折光功能增加其亮度,
      可減少燈具達到節約能源之目的。
 (五) 遇同仁加班時,燈具使用宜以光度足夠為原則。 (本所現行燈具開
      關更改為一盞一開關顯有困難,擬以課室為單位購買一檯燈或重新
      配置燈具於桌面正上方因應,以避免浪費)
二 冷氣機具:
 (一) 使用冷氣機時,室內外溫度差3-5℃以內為佳。如將室內設定溫
      度提高,冷氣機壓縮機運轉機會將減少,既可省電,且延長機器壽
      命。裝設恆溫控制器的功能,是保持室溫穩定並可省電力。恆溫控
      制器以設定在二十六-二十八℃之間為宜。
 (二) 由於雜物之堵住過濾網將增加水泵浦壓縮機之耗電量及管路摩擦之
      損失。故務必經常檢視及清洗過濾網,並定期檢驗與維修,以確保
      其功能與節約能源。
 (三) 冷氣開啟標準現行措施:上午不使用冷氣、下午上班時段十三時三
      十分至十七時室內溫度達三十度以上。
 (四) 遇同仁假日加班,以不使用冷氣為原則,以避免造成運轉高成本而
      收低效率之不當浪費。
 (五) 冷氣機之養護須具備專門技術,初級養護自行指派專人負責,餘研
      擬與廠商訂定維修契約,以延長其使用年限、機具功能並且可達到
      節約能源之目的。
 (六) 冷氣機安裝應考量其遮陽、防雨且通風良好之地點。
三 事務機具:
 (一) 冷藏、冷凍庫之開啟應以一次完成為原則,切莫造成反覆開啟,亦
      不得於開啟後耗時尋找所欲取之物而形成浪費電力。
 (二) 影印、護具等機具使用須先予以設定所須份數,避免浪費紙張及電
      力。
 (三) 事務機具使用 (含電器用品) 可於待機者應保持待機狀態,否則應
      避免經常啟閉,以維護具壽命兼具節約能源。
 (四) 非業務須要,嚴禁使用高耗電量之電器產品,如電湯匙、電熱器等
      等。
肆  節約能源概念
一  電源之控制方法:
 (一) 手動控制雖然可依使用者的習慣與行為來控制照明開關,但在照明
      控制系統設計時,乃宜優先考慮下列數項:
      1 每個獨立的工作空間,均應有其獨立的開關。
      2 大型開放式辦公空間,應分成若干區域,以利各區域單獨控制。
      3 作業標的之照明,應單獨設置控制開關。
      4 圍牆之外周邊與巡邏走道應『絕對獨立』控制。
 (二) 自動控制為消除人為控制不當所造成之能源損耗,自動控制可按工
      作環境之視覺需求,地域氣候條件,建築方位等因素加以設計。
      其控制方法如下:
      1 就特定空間及工作時段,予以定時控制,例如:戒護區之巡邏照
        明與舍房照明。
      2 以定時器設定每次持續時間。
      3 以門之啟閉控制室內照明 (例如:衣櫥、倉庫等) 。
 (三) 照明管理制度:
      1 依時間別管理:白天與夜間,上班日與放假日均有不同的照明需
        求,戒護課應分別加以管理,以促進能源有效利用。
      2 依需求別管理:有些照明僅需短暫使用,不用時即應隨手關閉,
        以節省能源。
      3 由專人負責管理:戒護課依各場舍實際照明需用情形,訂定管理
        辦法交由專人負責執行,定期檢討電費變動情形。
 (四) 主動、積極派員參與有關節約能源之講習、教育、訓練、研討等活
      動或敦聘專家來所講習。
 (五) 加強宣導節約能源政策並落實遵行。
 (六) 採責任分區制度,依其養護良窳給予適當之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