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日行政院(91)院臺法字第 0910012476 號
令、考試院(91)考台法字第 0910002065 號令、監察院(91)院台申
肆字第 0911800251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80095192 號令、考
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 10800057421 號令、監察院院台申貳字第 10818
32173A 號令會同修正發布全文 3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10182320 號公
告第 4 條第 1 項所列屬「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七月
二十七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