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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2 月 29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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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1304503500  號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 11302702471  號令、數位發展部
  數授產經字第 11300008431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一百
  十三年三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1304548970  號令、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 11302743931  號令、數位發展部數授
  產經字第 1140000426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並自發
  布日施行
  (原名稱: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
  予關閉管理辦法;新名稱: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
  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四日法務部法檢決字第 11404521470  號書函
  勘誤第 4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