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45841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38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9431 號公 告第 36 條所列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七 月二日起改由「大陸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