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五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南二監總字 第 10610000880 號函訂定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六年五月十二日生 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南二監總 字第 10600213740 號函修正第 1、5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六年六月二 十三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七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南二監總字 第 10600220470 號函修正第 5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一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