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南二監總字 第 10610000810 號函訂定全文 10 點;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三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監務會議審議 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南二監總字第 10610000840 號函自一百零六年二月十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