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使用通譯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11 月 21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10204561100  號
  函訂定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