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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寄(送)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1 月 10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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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北觀訓字第 1
  000800443 號函訂定全文 7  點;並自一百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北觀訓
  字第 1090800600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