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五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01303878 號令訂定發布;
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508517070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五年九月二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708522920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六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1008523840 號令修
正發布;並自一百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1108516490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