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十一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高監總字第 1001200
328 號函訂定全文 11 點;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五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高監總字第 1001202
609 號函修正第 2-1、3、6 點條文;並自一百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一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監務會議決議修正通
過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高監總字第 10412
012580 號函修正全文 15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九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一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監務會議審議通過
修正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高監總字第 109
1200697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