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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辦理寄(送)入收容人飲食及必需物品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20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06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東少觀所合署辦公)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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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所總字第 10000
  00416 號函訂定全文 5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十七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所總字第 1
  090006767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六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