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五日臺灣彰化監獄彰監總字第 0991500005 號函
訂定全文 13 點;並自九十九年一月四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十九日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彰監總字第 1001500
165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彰化監獄檔案開放應用須知;新名稱:法務部矯正署彰
化監獄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十五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七日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彰監總字第 10515
005120 號函自一百零五年六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