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行政執行處嘉執政
字第 0980600083 號函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 98 年 05 月 23 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五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執政字第 098550043
0 號函准予備查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九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嘉執政字第 1
010600008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3、5、7、10、11 點條文;並自一百
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行政執行處門禁管理要點;新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門禁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