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臺灣臺中監獄中監正總字第 0971501 278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2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八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中監總字第 100150025 4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中戒治所核發員工交通補助費注意事項;新名稱:法 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少年觀護所)核發員工交通補助費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