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天然災害防救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10 月 01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26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臺灣臺南看守所南所戒字第 0970005471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6  點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臺灣臺南看守所所務會議審議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南所能秘字第 1
  000000536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南看守所天然災害防救要點;新名稱:法務部矯正署
  臺南看守所天然災害防救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九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南所秘字第 1
  0800075530  號函自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