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九日臺灣臺中監獄中監正戒字第 0976300022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臺灣臺中監獄中監傑戒字第 099630007
2 號函修正全文 10 點;並自 99 年 11 月 19 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臺灣臺中監獄第 18 次監務委員會議審
議通過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一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中監戒字第 10063
00018 號函修正名稱;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中監獄辦理送入物品注意事項;新名稱:法務部矯正
署臺中監獄辦理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中監戒字第 100630002
8 號函修正第 7、10 點條文;並自一百年三月二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一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第 4 次監務委員會議
審議通過修正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中監戒字第 109
6300280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