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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各監所收押重要人犯注意事項(65.05.03訂定)
公發布日: 民國 65 年 05 月 03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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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五月三日前司法行政部(65)台監字第 03546  號函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月八日法務部(69)法監字第 3925 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3  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90904201 號函自
  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