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九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0961600549 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0991600222 號函修正
修正第 4、5 點條文;並自 99 年 1 月 26 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0411513650 號函
修正第 7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九日法務部資訊處法資字第 11011501320
號函修正第 5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年一月二十九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一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1111504830 號函修
正第 5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一年五月十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八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1311512340 號函修
正第 4、5、7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