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三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09616005961 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0111100590 號函修正 第 3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二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0411506890 號函修 正第 4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資字第 11111512770 號 函修正全文 6 點;並自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