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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10 月 22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1 月 23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調查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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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台 80 法字第 33412  號函核定訂
  定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七日行政院台 84 法字第 39629  號函核定修
  正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台 88 法字第 42145  號函核定
  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台 90 法字第 022507 號函核定修
  正
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四日行政院院壹法字第 0920058597 號函核定
  修正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行政院院壹法字第 0940056405 號函核
  定修正全文 9  點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日行政院臺法字第 0960043227A  號函核定修
  正全文 9  點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二日法務部調查局調保壹字第 09600442960
  號函修正
8.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六日行政院臺法字第 1000012520A  號函核定修正
  第 3、7 點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10136329 號函核
  定修正第 3、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臺法字第 1030062823A
    號函核定修正第 3、7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二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法務部調查局調保壹字第 1031951
    2820  號函修正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臺法字第 1040057163 號函核
    定修正第 3、7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四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四日法務部調查局調保壹字第 104002944
    60  號函修正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70000593 號函
    核定修正第 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80003448 號函
    核定修正第 3、6、7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法務部調查局調保壹字第 1081950
    1860  號函修正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法務部調查局調保字第 108195109
    2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日生效
    (原名稱:全國保防工作會報設置要點;新名稱:全國安全防護工作
    會報設置要點)
15.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法務部調查局調保字第 1121951
    3330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十一月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