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四日臺灣雲林第二監獄雲二監宗教字第 09512
00108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份臺灣雲林第二監獄第三十二次監務委員會議通
過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雲二監字第 10003
00007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雲林第二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審查事項執行要點;新名
稱: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審查事項執行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一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監務會議修正通過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七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雲二監教字第
10412000130 號函修正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五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五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監務會議修正
通過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十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雲二監教字第
1091200288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