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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宿舍借用管理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2 月 13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0 月 23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十三日臺灣臺北少年觀護所北觀總字第 0950400
  039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2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一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北觀總字第
  100040001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2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二十一日生
  效
  (原名稱:臺灣臺北少年觀護所宿舍借用管理注意事項;新名稱:法務
  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宿舍借用管理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十九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北觀總字
  第 10404002130  號函自一百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