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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檢察機關通報政風狀況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0 月 26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3 年 10 月 07 日
法規體系: 檢察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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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十六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政字第 0940603
  508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4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七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政字第 103001185
  20  號函自一百零三年十月七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