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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協助扶助法律基金會辦理遠距接見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6 月 08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檢察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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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八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輔解字第 094000741
  2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六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0940018524 號函准予備查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輔宣字第 1071800
  0420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2、4、8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
  五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協助法律基金會
  辦理遠距接見作業要點;新名稱: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協
  助扶助法律基金會辦理遠距接見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