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四日臺灣南投看守所投所彥總字第 0940400173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五日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投所芳總字第 100
0400735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8 點;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南投看守所宿舍管理要點;新名稱:法務部矯正署南投
看守所宿舍管理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投所總字第
10204016530 號函修正第 9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五日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投所總字第 106
04011990 號函修正第 5、7 點條文;增訂第 18 點條文,原第 18 點
條文遞移為第 19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六年七月四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