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臺灣臺北看守所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九日臺灣臺北看守所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日臺灣臺北看守所第一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臺灣臺北看守所北所秘字第 094030003 3 號函發布自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