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三月五日法務部法 74 檢字第 2817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 84 檢決字第 14923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五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研甲字第 093110073
5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6、8 點條文
(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檢察機關加強業務檢查實施要點
;新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所屬檢察機關加強業務檢查實施要點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檢決字第 0930024951 號函核
准修正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四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研字第 10711005120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8 點條文;刪除第 9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八
月二十七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所屬檢察機關加強業務檢查實施要點
;新名稱: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檢察機關加強業務檢查實施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十五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研字第 10811000300
號函修正第 6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