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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8 月 05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圖表附件: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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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2B000052 號令、內政
  部台內警字第 0920076116 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 0920803284 號令會
  銜訂定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0960085022 號令、內政部
  台內警字第 0960870824 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 0960802202 號令會銜
  修正發布第 18 點條文之附件三、附件四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四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0990008359 號令、內政
  部台內警字第 0990871853 號令、法務部法檢字第 0990807034 號令會
  銜修正發布第 3、1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150196944  號令、內
  政部台內警字第10208706813 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10204505833 號令
  會銜修正發布第 3、9、1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250099511  號令、內
  政部台內警字第 1020872548 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 10204543890  號
  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3、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八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750151811  號令、內
  政部台內警字第 1070873501 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 10704544630  號
  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0850146481  號
  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1080873449 號令、法務部法令字第 108045458
  5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2982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1 條第 2  項所列屬「交通部公路總局」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改由「交通部公路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