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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2 月 06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廉政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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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019320  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 41 條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20051385 號令發
  布定自九十二年十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9431 號公
  告第 7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4  目所列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二日起改由「大陸委員會」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80004859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6、32~3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80175632 號令發布
  定自一百零八年五月十二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6483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90094235 號令發
  布定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112991
  號令修正公布第 3、7、11、12、26、36、41 條條文;增訂第 39-1 條
  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