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臺灣臺北監獄第二十四次監務委員會議
審議通過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七日臺灣臺北監獄北監戒字第 0942700085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臺灣臺北監獄北監戒字第 0942700140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4.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總庶字第 100
230091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一百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北監獄及戒治所收容人申請返家探視審核要點;新名
稱: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及戒治所收容人申請返家探視審核要點)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戒字第 102
27000940 號函修正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二月六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第 3 次監務委員
會議審議通過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戒字第
10227004520 號函修正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
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第 24 次監務
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秘字第 108
21000210 號函自一百零八年四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