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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奔喪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0 月 02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日臺灣高雄監獄監務會議通過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臺灣高雄監獄高監澄總字第 0950006
  426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 點
  (原名稱: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奔喪)應行注意事項;新名
  稱: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奔喪應行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高監總字第 1001200
  108 號函自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