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四日臺灣臺南監獄南監德作字第 0911100051
號函核定修正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七日臺灣臺南監獄南監德作字第 0941100042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臺灣臺南監獄南監明戒字第 094050012
0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
(原名稱:臺灣臺南監獄受刑人作業勞作金、視同勞作金、獎勵金核發
要點;新名稱:臺灣臺南監獄受刑人作業勞作金視同勞作金獎勵金核發
要點)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臺灣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0991100091
函修正;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實施
(原名稱:臺灣臺南監獄受刑人作業勞作金視同勞作金獎勵金核發要點
;新名稱:臺灣臺南監獄受刑人作業勞作金、視同作業勞作金、獎勵金
核發要點)
6.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011
00004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 點;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南監獄受刑人作業勞作金、視同作業勞作金、獎勵金
核發要點;新名稱: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受刑人作業勞作金、視同作
業勞作金、獎勵金核發要點)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九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111
00004 號函修正全文 1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十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211
000790 號函修正全文 1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十月二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02
11000980 號函修正第 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五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
0311001580 號函修正全文 5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起生
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法務部法矯署教決字第 1030179
6170 號函准予備查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七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作字第 1
091100082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