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臺灣臺北看守所所長核定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七日臺灣臺北看守所北所總字第 0921100219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臺灣臺北看守所北所秘字第 094030003
3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北所秘字第 1000300
074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 100 年 3 月 3 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北看守所處理資源垃圾回收及垃圾減量實施要點;新
名稱: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處理資源垃圾回收及垃圾減量實施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