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訂定發布 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五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彰執秘字 第 0942000315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五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彰執秘字第 101200002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 效 (原名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當事人閱覽行政資訊及卷 宗須知;新名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當事人閱覽行政資訊及卷 宗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