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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執行端正政風行動方案防貪部分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2 月 08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3 年 12 月 16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廉政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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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八日法務部(83)法政字第 02928  號函訂定發
  布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五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41115779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
  (原名稱:執行肅貪行動方案防貪部分應注意事項;新名稱:執行端正
  政風行動方案防貪部分應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法務部法廉字第 10305048291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