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68)台人政參字第 2681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年一月五日行政院(70)台人政參字第 187 號令修正發
布
3.中華民國八十年六月五日行政院(80)台人政參字第 19647 號令修正
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四日行政院(83)台法字第 0481 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 13 條
5.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六日行政院(89)台法字第 34283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2003858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7、8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二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60002652 號令修正發
布第 5 條條文及第 3 條第 2 項之附表
8.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三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6003886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9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00037859 號令修正發
布第 8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50156012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108016128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3、6、8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