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四日法務部第三次監務委員會通過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雲監總字第 1001500
022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雲林監獄羽球館使用管理要點;新名稱:法務部矯正署
雲林監獄羽球館使用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七日第 2 次監獄會議修正通過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七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雲監總字第 103
15000930 號函修正全文 10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十六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六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第 14 次監務會
議審議通過修正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雲監總字第 1
0715001220 號函修正第 2 點條文;增訂第 10 點條文,原第 10 點
條文遞移為第 1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十八日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第 59 次監務
會議審議通過修正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十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雲監總字第 11115
00057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一日生效
(原名稱: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羽球館使用管理要點;新名稱:法務
部矯正署雲林監獄風雨運動場使用管理要點)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雲監總字第 1
111501216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2 點;並自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三十
日生效
(原名稱: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風雨運動場使用管理要點;新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運動場使用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