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八日法務部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六日臺灣臺北監獄北監戒字第 0942700142 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
(原名稱:臺灣臺北監獄收容人郵寄包裹管理要點;新名稱:臺灣臺北
監獄收容人郵寄包裹管理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戒字第 10027
00122 號函修正名稱;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灣臺北監獄收容人郵寄包裹管理要點;新名稱:法務部矯
正署臺北監獄收容人郵寄包裹管理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北監秘字第 109
2100046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六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