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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處理收容人伙食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1 月 22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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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法務部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40903451 號函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13 點
  (原名稱: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處理收容人伙食應行注意事項;新
  名稱: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處理收容人伙食應行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90904201 號函自
  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