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法務部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一日法務部(86)法監字第 08967 號函修正發
布
3.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九日法務部(90)法矯字第 000076 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12 點
(原名稱:法務部所屬監、院、所人員服制要點;新名稱:法務部所屬
矯正機關人員服制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20900319 號修正發
布全文 12 點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一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30903730 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12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月一日實施
6.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90904201 號函自
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