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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結合民間團體認輔收容人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9 月 11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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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十一日法務部(86)法矯字第 000535 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40902981 號函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9  點
  (原名稱:法務部所屬監院所結合民間團體認輔收容人實施要點;新名
  稱: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結合民間團體認輔收容人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90904201 號函自
  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