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一月四日法務部(83)法監字第 00001  號函訂定發
  布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八月十六日法務部(83)法監字第 17772  號函修正
  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20901444 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11 點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40903062 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 11 點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二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90901193 號函修正全
  文 11 點;並自九十九年四月十二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90904175 號函修
  正全文 10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法務部矯正署法矯署安字第 1090400
  440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