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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少年輔育院原聘任導師訓導員留用人員專業訓練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7 月 01 日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5 月 28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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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法務部(87)法令字第 001290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2 條;本辦法施行期間自發布日起,至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
  二十八日止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法務部(89)法人字第 001324 號令發
  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