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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監所人員任用陞遷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59 年 04 月 04 日
廢止日期:民國 85 年 02 月 28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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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四月四日司法行政部(59)台令人字第 2422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0 條
2.中華民國六十年十二月九日司法行政部(60)台令監字第 1016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第 1  款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四月六日司法行政部(62)台函監字第 3563 號函修
  正發布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條文
4.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五月七日司法行政部(63)台函人字第 03762  號函
  修正發布第 3  條第 1  款及第 8  條條文;並增列第 10 條原第 10
  條遞改為第 11 條
5.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十一月二日司法行政部(65)台函人字第 09551  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
6.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法務部(69)法令字第 094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3、8、9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85)法令字第 04781  號令發
  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