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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為民服務工作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6 年 04 月 07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2 月 14 日
法規體系: 檢察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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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四月七日法務部(76)法保字第 4055 號函准備查
2.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法務部(81)法保字第 13975  號函准予
  修訂備查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五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研丙字第 0931101
  115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適用(臺灣高等法
  院檢察署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為民服務工作改進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十四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研字第 1081100080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為民服務工作改
  進要點;新名稱: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為民服務工作要點
  )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法務部法綜字第 10801502010  號函准予
  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