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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1 月 30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0 月 26 日
法規體系: 檢察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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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一月三十日法務部(82)法檢字第 1970 號函准予備
  查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五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文廉字第 096000597
  5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31 點;並自九十六年六月五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警字第 107150002
  10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16、19、20、22 點條文;增訂第 32、33 點條
  文;並自一百零七年十月十八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法警執行職務應
  行注意事項;新名稱: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法警執行職務
  應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