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法務部(89)法令字第 002516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88)台法字第 45719 號函核 定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四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61302480 號令發布廢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