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法務部(79)法檢字第 10426 號函訂 頒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法務部(84)法檢字第 29291 號函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十四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11004509170 號函修正 第 4 點條文之附件一、附件二、第 11 點條文之附件四;並自一百十 年五月十四日生效